粤宿政策 | 《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一):推广乡村+民宿发展模式;发展特色民宿;重点创建一批民宿集中村样板
《规划》关于民宿要点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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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2021〕5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通知原文
规划全文
目 次
第一章 研判形势 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
第一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更加坚实
第二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更加紧迫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条件更加有利
第二章 求实创新 科学确定指导方针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突出重点 优化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定位
第一节 珠三角核心区引领带动
第二节 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点提升
第三节 粤北生态区优化发展
第四章 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推进科技助农强农
第一节 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第二节 打造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高地
第三节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四节 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五节 全面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行动
第五章 分类精准施策 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
第一节 突出提升耕地质量筑牢稳产保供战略根基
第二节 突出底线思维稳固粮食生产与供给
第三节 突出战略资源保障强化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第四节 突出大湾区大市场需求优化“菜篮子”产品供应
第五节 突出保多样增效益提升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
第六章 发展精细农业 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聚力打造核心增长极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水平
第二节 聚力强链延链补链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第三节 聚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农业对外合作高地
第四节 聚力转变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第五节 聚力促进小农户发展建设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
第七章 塑造精美农村 全域实施岭南特色乡村建设行动
第一节 全面推进乡村特色风貌提升
第二节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第三节 建设乡村便捷高效
第四节 修复保护乡村生态系统
第五节 创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
第八章 培养精勤农民 全力打造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第一节 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
第二节 加快提升农民精神风貌
第三节 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
第四节 实施农民收入跃升计划
第五节 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第九章 巩固拓展成果 助力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促进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过渡
第二节 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三节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第四节 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
第十章 全面深化改革 破除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制度障碍
第一节 全面激发乡村发展内在活力
第二节 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堵点
第三节 优先配置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第四节 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第五节 促进农村深化改革先行探索
第十一章 强化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有序实施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统筹政策支持
第三节 强化法治保障节
第四节 动员社会参与
第五节 开展评估考核
附件 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
汇总表
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四五”规划
(一)
【说明:其他章节内容请查看本号今日其他推文】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十四五”时期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对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和全省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大部署,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依据国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行动纲领和编制全省农业农村相关规划的主要依据。
第一章
研判形势
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和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是全省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第一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更加坚实
“十三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发展的重大部署,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农产品供给能力实现新提升。粮食产量稳定在1200 万吨,生猪年末存栏恢复到常年的 83%,“粤字号”农产品质优量增,产出约占全国 4.7%的蔬菜、6.5%的水果、5.2%的肉类和 13%的水产品,为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农林牧渔业产值 7901.92 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超 2352 万亩,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0.2%,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农业发展由要素依赖加速向创新驱动转变。全省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 15.91 万家,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到 5.05 万个和 3.67 万个以上,土地流转率达到 50.45%,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新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蓬勃兴起,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加快发展,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 2.44:1,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数超过 1.35 亿人次,农产品短视频矩阵营销成为新亮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农业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 4 年实现负增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在 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1%,农膜回收率达到 90%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五年稳定在 97%以上。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圆满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2%以上。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步伐明显加快,自然村集中供水覆盖率达 87%以上,农村光纤入户率近 57%,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99%。乡村社会和谐稳定,文明乡风、纯朴民风、良好家风加快形成。农村改革取得新进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顺利完成,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等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序开展。农业开放合作机制和政策加快创新,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点成效明显。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161.5 万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277 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农民持续增收,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01万元,提前两年实现翻番,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 2.5:1 以下,恩格尔系数降至 37.1,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些成就表明,“十三五”时期是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力度最大的时期,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最为明显的时期,是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时期,广大农民昂首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农业农村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第二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更加紧迫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化,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内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强,并加速向“三农”领域传导,“十四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发展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制约更加凸显。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供给压力尤为凸显。全省粮食生产基础还不牢固,部分“菜篮子”产品缺口较大,饲料原料、食用油料、天然橡胶等农产品对外依存度较高,自给能力亟待提升,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履行好国家粮食安全广东责任、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大更重。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的问题尤为凸显。全省农业总产值位居全国前列,但供给结构不优,经营效益偏低,“卡脖子”技术瓶颈明显,园区化、绿色化、机械化、规模化、数字化、融合化水平还不高,与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相匹配,大力发展精细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任务依然繁重。加快乡村建设的要求尤为凸显。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区域发展不协调,是全省最为突出的矛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依然较大,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整体面貌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全力塑造精美农村、加快解决“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任务十分迫切。培育高素质现代农民的任务尤为凸显。广东农民以勤劳朴实著称,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亟待提升,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总体上还不富裕、不富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农村低收入人口还将长期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不容忽视,培育精通技艺勤劳朴实的现代农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问题表明,全省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业在农村,必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谋划打好主动仗。
第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条件更加有利
“十四五”时期,全省农业农村发展依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依然具有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释放新阶段持续重农强农的明确信号,发出了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动员令。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新政策、新举措,全省上下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氛围更加浓厚,形成强大工作推进合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带动作用逐步彰显。发挥全国经济强省综合优势,充分挖掘乡村消费投资潜力,拓展扩内需的巨大空间,农业农村具有巨大潜能,将带来农村经济结构、消费结构、投资结构的加快调整,形成强大市场拉动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影响逐步加深。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能力稳居全国首位,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应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空间、新布局加快形成,将对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一轮创新驱动力。区域协调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战略引领与引擎驱动作用不断强化,经济社会发展集聚度和政策协同效率大幅提升,将推动农业农村加快融入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促进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深化调整,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强大带动力。把握这些有利条件,是全省上下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底气所在、信心所在。
第二章
求实创新
科学确定指导方针和目标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全省“三农”工作重心将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必须结合省情农情民情,以新思路凝聚新共识,以新目标引领新发展,努力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广东新篇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推进传统农业、农村、农民向现代精细农业、精美农村、精勤农民转变,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确保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推动全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省市县乡各级党委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刻理解把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的丰富内涵,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和公共服务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的新举措新途径。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勤劳作、精技艺、有情怀、敢创业的新时代精勤农民,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增进农民福祉,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把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和培养精勤农民作为主攻方向,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把“三农”短板变成“潜力板”,构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阶段性和区域差异性,分步实施、分区施策、全面提升。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要力争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加快跟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有力推动城乡和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牢固,农业现代化迈进全国第一方阵,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引领全省其他区域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上快车道。
——农业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精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总体形成,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引领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协同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粮食产能稳定在 1200 万吨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5%,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国率先建立农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精美农村建设取得重点突破。精美农村加快建设,美丽宜居村达标率达到 80%以上,全省“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基本建成,农村生活更加便捷,乡村建设与山水格局、地域文化融合协调,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乡村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精勤农民培育迈出坚实步伐。精勤农民队伍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逐步健全,农民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显著提升,创业就业活力有效激发,持续增收渠道不断拓宽,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有效巩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 万元,农民消费加快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走出一条发展有奔头、增收可持续、生活有质量的共同富裕之路。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乡要素双向合理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拉动作用更加强劲,区域城乡更加协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至2.3:1,城乡基础设施加快互联互通,普惠共享公共服务加快并轨,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初步形成。展望 2035 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调同步,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迈上新的大台阶,农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携手港澳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农业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生物育种、数字农业、高端食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全省主导产业;岭南特色宜居宜业乡村基本建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普及,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民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注:
1.“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面积以国家下达我省高标建设任务为准。至 2025 年目标值另有改造提升面积 335 万亩,以及按国家规划下达数统筹发展高效节水面积,均为约束性任务。
2.集体经济强村是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50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
3.农村人才及高素质农民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青年农场主、家庭农场主、“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乡村工匠”“乡土专家”、“农业经理人”等。
第三章
突出重点
优化区域农业农村发展定位
遵循国土开发总体要求,立足农业生产力布局基础,构建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坚持珠三角引领带动、粤东粤西重点提升、粤北生态优化,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节 珠三角核心区引领带动
立足珠三角经济发展条件好、开放水平高、科技实力雄厚、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的现实基础,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契机,加快建设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引领带动区,力争到 2025 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建成农业高新技术创新高地,率先基本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与政策体系,推动形成与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城市群相匹配、相融合的都市精细农业、精美农村,引领带动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建设都市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全面推动珠三角都市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与经营体系现代化建设,聚焦“菜篮子”产品安全供给,建设提升“菜篮子”生产供应基地,建设一批枢纽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区域配送中心和“粤字号”农业品牌展销中心。聚焦农业多功能开发,建设珠三角都市农业休闲核心区和创意农业体验湾区,更好满足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生活需求。聚焦创新驱动升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农业国家科学中心、国际种业硅谷和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等一批重大平台,构建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转移、交易、融资等全链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极。建设与世界一流湾区相匹配的美丽乡村,把乡村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实施珠三角“五美”专项行动,启动农村“新基建”和数字乡村建设,开展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宜居宜业城乡珠三角样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着力深化珠三角“村改居”综合配套改革,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打造深化农村改革的探路先锋和“广东试验田”。建设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示范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交流合作,强化粤港澳食用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支持港澳流动渔民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更高水平的农业开放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优化农业全球供应链,培育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农业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着力打造农业国际商贸中心。
第二节 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点提升
立足区域资源与产业优势,以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主攻方向,双向链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峡西岸城市群,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联动走廊,全面融入国家发展大战略,力争到 2025 年在农产品供给优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实现重点提升,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新成效。
沿海经济带西翼。突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障功能,加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联动发展,建设稳产保供核心基地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推进区。建设粤西热带亚热带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着力提升保供能力,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创建,加快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支持主要农业产业重点县(市、区)全力打造全省粮食及畜禽产品供给保障基地、冬季北运菜重要生产基地,以及天然橡胶、糖蔗等战略资源生产保障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稳产保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跨县域建设荔枝、菠萝、龙眼、香蕉等热带亚热带水果产业集群,建设全省深水网箱养殖优势区、渔港经济区,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粤字号”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粤西特色精美乡村,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全面推动粤西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支持打造粤西北部省际边界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富有客家、雷州及少数民族等粤西乡土风韵的精美农村。深化农村改革,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完善相关制度与配套政策,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一批特色村做强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区域联动发展,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战略联动走廊,推动北部湾共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集聚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农业科技、人才、资本等现代要素服务平台,打通东西联动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通道,引导大湾区、自贸港等现代要素加快注入粤西地区,有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沿海经济带东翼。重点聚焦精细特色农业发展,发挥粤台农业合作优势,挖掘潮汕文化底蕴,建成具有显著岭南特色的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潮汕平原精细农业功能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立体农业和高附加值特色农业,围绕蔬菜、茶叶、优稀水果、花卉、水稻、畜禽、深水网箱养殖等特色产业,支持重点县(市、区)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集成推广精细化设施装备与技术模式,探索精细农业现代化道路。建设潮汕特色精美乡村,实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重点加强乡村规划设计管控,整体突出潮汕乡村风貌,营造大地景观山水格局,全力塑造具有传统特色的潮汕美丽乡村,打造粤东乡村风貌示范带。充分挖掘潮汕乡土文化,培育一批乡土特色产业,重点扶持功夫茶、木雕、抽纱、潮绣等潮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潮汕特色食品与餐饮业,促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潮汕特色乡村美丽经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重点,培育壮大粤东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业,深化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入开展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建设粤台农业合作先行区,推进双向链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峡西岸城市群,开展粤台农业协同合作,重点搭建粤台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加快建设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和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
第三节 粤北生态区优化发展
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保护屏障的区域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力争到 2025 年建成生态保护和农业绿色发展试验区,以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大城市、大市场,引领创造绿色健康安全新消费。建设粤北山地生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全省优质稻、柑橘、柚子、茶等绿色农产品生产供给基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打造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强化生态保护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南岭国家公园,构建和巩固全省生态保护屏障。创新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体制机制,率先开展农业生态资源价值评估和碳汇经济试点,探索建立农业节能、水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探索生态资源价格形成和市场化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经济体系、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着力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探索土地碎片化整治新路径;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建设粤北山地生态精美乡村,加快补齐山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粤北乡村振兴。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集中连片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提升生态农耕文化旅游产业带,促进乡村美丽经济发展。引导粤北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粤北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重点打造一批省际边界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强化与闽赣湘桂等周边区域经济发展互动、生态保护协同,整体谋划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第四章
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推进科技助农强农
发挥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集中资源、集中力量、集中突破,着力打造自主创新高地,积极推进种业振兴,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促进农业科技自立自强,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硬核支撑。
第一节 全力推进种业振兴
实施粤强种芯工程,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大种源“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培育突破性新品种,提升种业科研创新水平,做大做强优势特色种业企业,高标准建设现代种业基地,推动广东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定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谋划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开发利用与共享。组织开展新一轮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持续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及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的普查和系统性收集,全面摸清全省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和主要性状等,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加强资源的整理、登记、保存与入库。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新建、改扩建一批农作物种质资源(圃),推动建设国家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分中心和畜禽资源地方品种区域保护中心、大型水产资源原种保护基地、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华南区域中心等,提高种质资源保存能力。加强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共享,加强重要性状种质资源深度鉴评和优异、抗逆、高效基因挖掘,开展畜禽遗传资源鉴定评价、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功能和质量安全评价、地方品种提纯复壮与创新利用,构建全省种质资源数字化共享平台,提升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启动核心种源科技攻关。提升广东(深圳)现代生物育种创新中心、广东南亚热带种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水平,加快打造广州、深圳国际种业硅谷(中心)。整合广州、深圳生物育种优势,联合优势科研单位、种业企业以及金融资本、知识产权机构,高水平组建大湾区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立全省智能化品种性能测试体系,以大型表型鉴定平台、分子育种平台等为重点,引导建立科企深度融合的实体化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依托国家、省级重大科研平台和企业创新平台,实施“现代种业”重大专项,集中攻克关键品种种源“卡脖子”问题,开展优质稻、蔬菜、甘蔗、特色水果、南药、生猪、家禽、优势水产、食用菌和高效农业微生物等良种科研联合攻关,实施畜禽水产遗传改良计划,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新品种。
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整合现有优势企业和科研力量,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发展,着力打造种业资本运作、种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和种业产业交易信息化(大数据)等三大平台,形成高端人才汇聚,集种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于一体的产学研相结合的种业创新共同体。培育优势特色种业龙头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种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构建企业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批国家或省级高标准智能化种子基地、特色农作物和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加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力度,支持广州公猪和淡水鱼、茂名荔枝和罗非鱼、湛江对虾、云浮畜禽和南药以及清远麻鸡、雷州半岛二线南繁等重大基地建设。支持建设 5 个以上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依托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富有活力的重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等种业试验示范和成果孵化基地,加速种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深化种业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全省品种审定和登记管理改革,提高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建立品种身份证制度,从严审定,解决同质化问题。贯彻落实《种子法》,推动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新品种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激发种业原始创新活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构建“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形成“行业主管+综合执法+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种业市场监管机制,为种业发展营造创新驱动、质量引领、健康有序的良好秩序。
第二节 打造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高地
对接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强化农业科技战略力量,激发高新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健全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实现农业关键核心技术安全、自主、可控。
强化农业战略科技力量。加快构建以国家和省实验室为引领的农业战略科技力量,优化提升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基地,建成农业领域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创新平台体系。高标准支持深圳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锚定“生物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三大方向,搭建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的一体化大型农业综合性研究基地,建设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大科学设施和装置等公共设施,开展现代农业基础理论研究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国际合作、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加快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省实验室建设,围绕丝苗米、特色水果、南药、农业微生物等岭南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以“核心+基地+网络”方式带动全省各级农业实验室体系优化升级。建设广州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搭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实验室平台,打造成为助推“农业硅谷”和区域经济增长极的加速器和孵化器。围绕提升农业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关联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卡脖子”问题成体系解决。
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加强51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培育一批农业领域科学大师、战略专家、领军新秀和紧缺人才。健全农业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成果转化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内部管理与奖励制度,探索完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允许科技成果转化转让收益用于科研团队(个人)的激励部分、单位承担的各类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间接费用于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部分暂不列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管理,科技人员报酬及项目结余经费奖励支出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完善科技人员兼职兼薪、分享股权期权、领办创办企业、成果权益分配等激励办法,优化科研人员兼职取薪、离岗创业、工资待遇等政策。先行实施“揭牌挂帅”和经费使用“包干制”等,实行横向科研课题经费给予科技人员的报酬及结余经费可以全部奖励项目组,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科学配置科技资源,促进整合共享,破解条块分割、资源分散、分工不明、协作不力等问题,推动实现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跨学科、跨部门、跨区域、跨单位联合技术攻关与科研创新体制,提升农业科研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的整体效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鼓励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农业科技企业共建科研平台、共促科研创新、共享科研成果,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有产业主导能力和雄厚科研基础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担省部级、国家级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项目,开展农业“卡脖子”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加快培育一批应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破解科技与产业“两张皮”问题。
第三节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平台建设和科技产业化进程,创新完善配套政策和服务,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路径、新机制和新模式。
建设完善转化孵化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区域性农业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重点支持涉农科研院校设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企业需求有效对接,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依托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支持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与科研教学机构共建一批区域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平台,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着力提高平台孵化服务能力,增强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培育一批农业领域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转化机制,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等全链条创新发展体系,加快科技产业化进程,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重点聚焦发展现代绿色智慧农业,以生物育种、生物农药化肥、生物饲料、农业生物质高效利用、健康营养食品、生物安全保障为主攻方向,支持培育生物技术产业集群;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平台经济,加快农业物流、零售和贸易等服务数字化进程,培育辐射全国的数字农业产业集群。
建立健全转移转化机制。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快搭建农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服务中心华南中心和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华南中心,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转移、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支持广州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先行先试“科创 12 条”,探索完善切合实际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建立知识产权明确、成果权益分配清晰的分享机制。
加强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深入探索科技与金融服务合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农业农村科技金融产品,专项用于支持“现代种业”重大专项实施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建设。探索建设专注服务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特色银行,支持银行业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成果质押融资多层次风险保障机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放规模,支持一批现代农业科技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提升现代农业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水平,打通“科技—产业—金融”的合作通道,发挥“科技+金融”双轮驱动效能,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链”协同发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
第四节 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增加农业科技服务有效供给、强化供需对接为抓手,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打造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样板。
推进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创新。加强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支持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现代农业综合技术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及农业数字化,建设全省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基地“样板点”。发挥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系统整合能力,联动各级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部 门 , 对 接 全 省 科 技 资 源 , 探 索 建 立“1+51+100+1000”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创建 1 个省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对接 51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布局 100 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培育 10000 名乡土专家,精准服务全省农业主导产业和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水平,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在粤东粤西粤北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模式,探索与经营性组织融合发展,健全“农技推广部门+示范基地+经营主体+农民”农业技术推广模式,确保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 95%。强化涉农科研院校科技服务支撑作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服务考核机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探索构建以产业为纽带、多学科共同参与的高校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深化推广“科技小院”“院地合作基地”“校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牛哥驿站”等服务模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全省农业主产区建设一批综合示范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分布式服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农技服务基地,构建涉农科研院校“科技成果包”,工程化解决县镇共性问题,“点对点”组团对接企业和农户发展需求。支持地级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农村科技特派员实现产销对接、全链条覆盖服务,推广“农村科技特派员+电商”“农村科技特派员+合作社”“农村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等新模式。
壮大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供销合作社科技服务能力,加快构建以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主线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资+”技术服务推广模式,优化重要农资和农副产品供应,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服务网络及技术服务管理。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企业建设试点示范,探索推广“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线上服务+线下推广”等科技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科技服务主体建立“星创天地”、示范基地等,开展科技示范。
建设农业科技服务综合集成示范平台。围绕农业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升级的科技需求,着力提升农业科技服务综合集成能力,重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依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各类载体统筹科技服务资源,结合当地农业特色资源发掘、特色产业发展、专业镇培育等需求,建设一批科技服务综合集成示范平台,开展科技产业一体化创新转化与推广服务行动。把县域作为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单元,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和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针对全县主推技术集成模式,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综合集成示范基地,创建农业科技强镇,打造农业科技综合集成服务示范样板。
第五节 全面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行动
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加强数字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数字农业“三个创建”。创建广东数字农业发展联盟,培育壮大数字农业社会组织和专家队伍,组建覆盖省、市、县、镇、村五级的数字农业社会化组织。创建广东数字农业试验区,重点建设广州市天河区智慧农业示范园、柯木塱数字农业产业园区、佛山市南海区与汕头市澄海区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茂名国家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阳西省级数字农业示范县、广州市增城区 5G 智慧农业试验区、江门市 5G 智慧农业科创园、湛江 5G+智慧水产应用基地等示范载体,打造覆盖农业全产业链条的数字农业硅谷。举办世界数字农业大会,建设数字农业交流合作发布峰会平台,策划开展主题分享、产品展示、项目路演等数字农业成果展示与交流,推动农业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遥感、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加工、储运、销售、消费等领域的应用与创新。
推动数字农业“八个培育”。推动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广东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深入实施数字农业“八个培育”。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点,推进数字农业产业聚集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培育一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云上云,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业生产销售大数据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数字农业农村科技示范创新团队,提升数字农业农村自主创新能力,探索公益性和市场化有机融合的农业农村数字科技服务新模式。实施一批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政府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重大项目,谋划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等数字农业重点工程项目。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应用场景(模式),推进重大场景应用到市县。
第五章
分类精准施策
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
立足战略需求、资源禀赋和市场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有力履行国家粮食安全广东责任,分类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稳产保供。
第一节 突出提升耕地质量筑牢稳产保供战略根基
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保证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农业技术装备与风险防控体系,巩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耕地保护建设。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立耕地“田长负责制”,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在1350 万亩以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田造湖,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部署开展新一轮垦造水田三年行动,建立健全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机制,加快耕地恢复和补充耕地建设。扎实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健全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网络,实施酸化土壤治理项目,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安全监测,构建绿色循环发展农田体系,提升全省土壤有机质含量和耕地质量等级。推进撂荒弃耕地复耕,以粤西、粤东和粤北为重点,建立全省撂荒耕地动态监测平台,开展经营主体承包流转撂荒耕地复耕补助试点,完成撂荒耕地复耕整治任务。
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区域,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科学修编省、市、县三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开展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建设,协调推进土地平整及灌排沟渠、机耕道路、农田林网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相结合,补齐基础设施和装备短板,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绿色农田示范,增强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建后管护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发行地方债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全程、推全面、优服务、促创新、提质量,加快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优先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解决水稻机械化种植、烘干等短板;突出机种和机收等环节,推进马铃薯、甘薯、玉米、花生、甘蔗生产机械化;突出种植、节水、采收和管理等环节,推进果菜茶药等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突出环境控制、育苗、种植、采收,推进设施农业机械化;突出智能饲喂、环境控制、产品捡拾、粪污处理等环节,推进畜禽养殖机械化;突出饲喂、水质监测、尾水处理、捕捞等环节,推进水产养殖机械化。全面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应用水平。充分发挥 5G 优势,加快推进农机智能化和信息化发展,建设一批无人农场、无人渔场和智慧果园等示范基地。提档升级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全程托管、机农合一,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专业化、综合化新型服务主体和服务模式。加强农机装备创新,重点研发丘陵山区、特色经济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等生产加工特色农机装备,有序推进信息化技术与农机装备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农作物机械化“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推进无人机直播试点工作,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鼓励整市整县推进全程机械化,推动形成水稻全程机械化加速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重点突破,畜牧水产、设施农业以及农产品初加工、丘陵山区机械化加快补齐短板,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协同发展的格局。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健全农业安全生产体系,推进农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评估,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持续推进灌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开展粤东粤西粤北易旱重点灌区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重点实施雷州半岛抗旱水源建设工程。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省级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设施及物资储备库和国家农药风险监测分中心,推动重大病虫害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疫情应急防控、联防联控、专业化防治和绿色防控,突出抓好农区鼠害、草地贪夜蛾、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等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和红火蚁、柑橘黄龙病、香蕉枯萎病等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加强农业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强化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控和转基因作物监管。全面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动物疫病区区域化管理,实施动物疫病净化工程,开展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建设;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扑杀补助政策,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建设养殖水体环境系统平衡预测预警平台,提升水产品养殖病害预防能力及品质。推进“平安渔港”创建,统筹开展渔船“不安全、不出海”和“建渔港、保平安”专项行动,部署落实“平安渔港”六个 100%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和规范兽药使用管理,提高兽医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边境、口岸、入粤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主要物流通道检验检疫能力。
第二节 突出底线思维稳固粮食生产与供给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生产监测评价体系,以“稳水稻、拓旱粮、优供销”为重点,推动粮食产业带建设,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库存充足、供给高效。
稳定水稻生产。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垦造水田等耕地粮食生产信息化监测和评价体系。坚持稳字当头,明确耕地利用先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引导及监管,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防止耕地“非粮化”,全省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 2600 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 215 亿斤以上。以产量 10 万吨以上的优质稻生产大县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5 万亩以上的县、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为重点,建设全省水稻生产供给核心保障区,打造丝苗米优势产业带,全面实施绿色高质高效提升行动,精准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支持开展收入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等试点,完善水稻生产支持政策体系。开展县比总量、镇比早稻、户比高产创建活动,实施大户用直补、小户补服务等引导措施,分区域分解和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巩固双季稻面积。
拓展特色旱粮。做强冬种马铃薯产业,充分开发利用冬闲田,通过水旱轮作扩大冬种马铃薯种植面积,着力打造沿海冬种马铃薯优势产业带,重点建设惠东、恩平、电白、廉江、遂溪和阳东冬种马铃薯早熟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集成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大力推进马铃薯主食工业化,完善产后仓储设施,支持抗寒冬种马铃薯新品种引进和培育,配套建设“北繁”脱毒薯种基地。着力打造粤西、粤东和珠三角三大甘薯种植优势片区,示范推广脱毒薯苗,分类实施加工型、淀粉型、食用型等新品种推广扶持措施。提升鲜食玉米产业,充分利用南部、西南部冬暖气候条件和冬闲田资源,扩大冬种鲜食玉米面积,实施品种替代改良工程,开展鲜食玉米高产创建和技术增产示范行动。力争薯类作物种植总面积达到 350 万亩左右,鲜食玉米面积达到 200 万亩以上。
强化粮食安全供给保障。推广应用绿色生态储粮技术,加强粮食收储设施建设,重点提升仓容资源薄弱地区仓容规模,逐步淘汰小散旧粮库,实现储备粮相对集中存储。提升珠三角主要粮食物流枢纽的集散功能,完善珠江-西江内河码头联运接驳功能。新扩建粮食深水码头,增加中转仓容,有效衔接省际运输。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支持省内粮油企业在主产区建立优质粮油生产、加工基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拓宽粮源渠道。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开展粮食绿色仓储提升、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质量追溯提升、机械装备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六大行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合理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市场化收购,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机制。
第三节 突出战略资源保障强化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大力推动全省糖料蔗、天然橡胶、油料作物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夯实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基础。
建设糖料蔗生产基地。以品种改良、宜机化改造、绿色技术应用等为重点,建设 150 万亩以上糖料蔗生产基地,确保全省糖料蔗产量稳定在 1460 万吨以上。加快良种推广应用,建设健康种苗生产基地,促进良种良法配套,提高蔗糖分,推进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培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田间道路配套,加大甘蔗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建设力度,推广甘蔗采收后蔗叶粉碎还田技术、地膜回收技术、制糖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
提升天然橡胶产能。推进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产能提升建设,着力改造 60 万亩橡胶园,建成设施齐备、服务体系健全、加工仓储条件配套的现代化生产基地,挖掘增产潜力,确保关键领域用胶安全。优化胶园树龄结构和品种结构,推动老龄残次胶园更新,提高胶木兼优和高产高抗新品种比例,鼓励推广宽行密植+套种、高值高效农林复合模式,拓展胶园功能,优先支持特种胶园、生态胶园、超高产示范胶园建设。促进产后初加工、精深加工、军工胶研发和产地仓储设施优化建设,加快落后生产线技术改造和环保设施设备升级。
建设油料作物基地。以提升产能、改良品种、强化装备、绿色防治等为重点,发展花生、油茶等油料作物。支持粤西和粤北等花生优势产区建设 200 万亩绿色高效花生作物保障基地,重点推广高产、优质、抗病、适应性强的高油酸和食用型花生新品种,支持开展合理轮作和间套复种,推进高效收获、捡拾去土、初加工烘干、脱壳等农机装备应用,提高产后处理能力,确保全省花生作物产量稳定在 100 万吨以上。支持河源、梅州、清远、茂名等粤西粤北地区建设 110 万亩高效油茶种植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高产油茶良种选育扩繁,支持利用荒山荒坡新造油茶林,分类加强低产油茶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和抚育改造建设,推广油茶林早实丰产技术,确保全省油茶籽产量稳定在 15 万吨以上。
第四节 突出大湾区大市场需求优化“菜篮子”产品供应
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接大湾区大市场需求,建设优质安全蔬菜生产基地,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促进草食畜、肉(蛋)禽和渔业等发展升级,稳步增加优质安全“菜篮子”产品供应量。
深入实施“菜篮子”工程。建立完善“菜篮子”农产品稳价保供机制,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优化肉蛋奶、蔬菜和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惠州)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完善珠三角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粤东粤西粤北产地市场建设,提升补强冷链基础设施,提高大型批发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一批农产品核心物流园区。持续开展“菜篮子”信息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建设全产业链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市场流通形势研判和产销衔接,引导科学生产、稳定供应、销售顺畅。
建设优质蔬菜生产供应体系。推动蔬菜产销区域合作,保障总量平衡和季节、区域、品种均衡供应及质量安全,确保全省蔬菜产量达 3500 万吨以上。重点加强城郊型商品蔬菜基地、粤西北运蔬菜基地、粤北夏秋蔬菜基地、粤东精细及加工型蔬菜基地建设,以连栋塑料大棚、防寒避雨棚为主,适度发展防虫网室和连栋温室,推进品种优质化、作业机械化、设施智能化、防控绿色化、管理数字化,扩大城郊设施蔬菜发展规模。推进蔬菜高标准“五化”基地创建,重点集成推广壮苗培育、节水灌溉、精准施肥、轻简化栽培等绿色高质高效生产技术模式,提高蔬菜生产科技水平。加强省际合作,严格认定标准,构建形成品种互补、档期合理、区域协调的供应格局。
推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促进生猪生产长效稳定发展。坚持转方式促转型,推动小散养殖向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养殖转型、粗放养殖向绿色科学养殖转型、小型屠宰厂(场)向现代化屠宰企业转型、调活猪向调肉品转型。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行动,统筹实施养殖场(户)升级改造、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疫病防控与无疫小区建设等项目,确保规模养殖比例达到 80%以上,生猪产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生猪年出栏 3300 万头以上,猪肉 245 万吨以上,自给率稳定在 70%以上。减数控量、提质增效,重构屠宰行业布局,加快屠宰厂(场)关停并转和绿色化标准化改造升级,完善“两证两章一报告”制度,推动屠宰加工和养殖生产配套布局,引导屠宰企业从销区向产区转移,实施屠宰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工程,支持建设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示范企业,合理控制全省屠宰厂(场)数量,确保规模企业屠宰量占比达 85%以上。
推动特色畜牧产业转型提质发展。重点做强特色家禽产业,突出清远麻鸡、惠阳胡须鸡、怀乡鸡、杏花鸡等特色品种,建设以梅州、惠州、江门、茂名、肇庆、清远、云浮等市为主的家禽优势区,确保全省禽肉产量稳定在 140 万吨以上,支持建设高效安全、绿色环保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升家禽养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畜禽就地屠宰,建设完善冷链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充分挖掘草山草坡和秸秆资源潜力,推广天然草山草坡改良、农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南方饲草青贮等技术模式,加快建设雷琼黄牛、陆丰黄牛和雷州山羊等优势养殖区,确保肉牛、肉羊出栏分别达到 30 万头和 100 万只以上,牛羊肉产量达到 6 万吨左右。持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重点在大湾区城市群周边、粤东粤西大中城市郊区以及粤北地区建设优质奶源基地与饲草料配套体系,加快品种改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改造升级养殖装备,提高国产乳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
推动渔业转型升级。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和养殖证核发,科保障水产养殖发展空间。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大力推广健康生态水产养殖模式,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重达 65%以上,规模养殖比例达到 80%以上。提高捕捞渔船作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内陆江河捕捞逐步退出,全省捕捞渔船减船 20%以上,近海捕捞量逐年递减。有序发展远洋渔业,组建远洋渔业集团。持续增强水产种业发展活力,实施水产种业振兴工程,推动建设水产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和基础研究平台、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岭南水产种业创新中心,打造广东水产种业“南繁硅谷”。布局珠三角百万亩鱼塘整治提升,建设水产品鲜活和冷链物流运输基地、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辐射粤港澳大湾区,联结国内国际水产市场;布局珠三角沿海和粤东粤西两翼深水网箱产业集聚区、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打造“粤海粮仓”,强化渔港建设、管理及区域经济联动,串珠成链打造陆海岛统筹、港产城融合、渔工贸游牧一体化发展的渔港经济区;布局内陆渔业产区和粤北生态发展区提升基础设施,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数字化建设,发展特色渔业、生态渔业、精准渔业,建设一批特色水产产业园、生态渔业公园、精品渔业示范区。
第五节 突出保多样增效益提升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
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区域布局和产品结构,积极发特色精品农业,构建丰富多样、优质安全、营养健康的供给体系,引导市场消费升级,提升特色农产品生产效益。
做优岭南特色水果产业。着力改良品种,优化结构,提升品质,做强品牌,提高岭南特色水果产业效益,到 2025 年,全省果园面积达到 1500 万亩以上,水果产量在 1650 万吨以上。优化岭南水果产业布局,重点做强荔枝、龙眼、香蕉、菠萝、柑橘、柚子等 6 大优势品种,在粤西、粤东与珠三角地区创建万亩精品园区、千亩标准化基地和百亩示范片联动一体的热带亚热带水果优势产区,加强品种改良、标准化种植、产后处理与贮藏保鲜。支持梅州、肇庆、清远、韶关、云浮等市建设柑橘类优势产区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果园建设,建成全国优质柚果生产供应基地和特色柑橘标准化基地。粤北、粤东突出发展“小而精”“小而专”水果产业,重点建设三华李、猕猴桃、鹰嘴蜜桃、水晶梨、乌酥杨梅、樟林林檎、无核黄皮、蓝莓、葡萄、澳洲坚果等特色产区和粤北落叶果生产供应基地,加强水果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粤东地区重点发展青梅、油柑(油甘)、橄榄加工型水果品种,延伸加工型水果加工链条,打造全国青梅、油柑(油甘)、橄榄之乡。
发展茶叶南药等高效产业。积极扶持英德红茶、潮州单枞茶、客家绿茶、江门柑茶、韶关白毛茶、海丰莲花茶等优势品种发展,引导和支持粤东单丛乌龙茶区、粤西大叶种绿茶区、粤北优质茶区以及特种绿茶、白毛茶区等五大优势产区建设,拓展茶园休闲文化功能,完善茶叶标准体系,推动公用品牌整合。做强南药产业,以化橘红、阳春砂、广陈皮、巴戟天、何首乌、广藿香、广佛手、沉香(林业部门管)等为重点品种,扶持发展道地药材,建设云浮、肇庆、茂名、江门、阳江、湛江等南药优势产区,支持国家级肇庆南药市场建设,建设一批岭南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开发药食同源产品,到 2025 年,全省道地药材种植面积达到 280 万亩。推动特色花卉苗木转型升级,发展盆景、观赏苗木、兰花等优势产业,提升建设珠三角高档盆花、城市绿化与美化苗木产区,粤北珍贵珍稀苗木、兰花与珍稀花卉产区,以国兰和蝴蝶兰为重点的粤东粤西盆花、盆景及红树林树种苗木产区。稳步发展林下经济,提升林菌、林药、林花、林茶、林禽等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水平。
第六章
发展精细农业
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以发展精细农业为主攻方向,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岭南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在农业全面升级中培育“粤字号”精细农业新优势。
第一节 聚力打造核心增长极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水平
构建乡村产业聚集发展重大平台,打造跨县集群产业园,拓展特色产业园,创建功能性产业园,建设产业强镇和特色专业村,培育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打造跨县集群产业园。围绕粮食、生猪、家禽、岭南水果、蔬菜、茶叶、南药、花卉、油茶、水产、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优势特色产业带,按照构建大区域、引进大企业、依靠大科技、做强大品牌、形成大产业的要求,建设一批跨县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优势产业跨县集群产业园全覆盖,健全跨县协作机制,发挥科技、品牌、交易等重大平台辐射带动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性、安全性和自主性。以跨县集群产业园建设为抓手,推动实施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建设形成粮食、蔬菜、岭南水果、畜禽、水产、饲料等千亿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以及茶叶、南药、苗木花卉、现代种业等若干数百亿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打造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带;推动建设渔港经济区,尽快形成全省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体系和“一张图”,开展渔港改革试点,实行县乡两级“港长制”,促进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获,明晰渔港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完善渔港经营许可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参股投资,促进渔港建、管、护良性循环,提升渔港有效避风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渔港建设和城镇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社会环境,引导生产要素向渔港聚集。
拓展特色产业园。突出抓重点强弱项,推进智能化升级、产业链拓展延伸、科技集成应用、投融资政策创设和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辐射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坚持调结构提效益导向,持续加大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支持力度,建设一批特色粮经作物、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五大类特色精品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农业县(市、区)、主要特色品种省级产业园全覆盖,推动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富民兴村强县产业。支持建设成效好的省级现代农业产园扩容提质增效,以现代种业、丝苗米、生猪、家禽、南药、岭南水果、苗木花卉、水产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粤字号”优势产业为重点,按照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的要求,建设一批产值 50 亿元以上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全省形成家、省、地市、县(市、区)四级产业园梯次创建、全面推进的格局。
创建功能性产业园。适应农业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趋势和需要,按照“核心技术+产业融合+场景实践+示范推广”的要求,围绕现代种业、设施装备、数字农业农业品牌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前沿领域,面向全省探索创建一批功能效益显著、要素高度聚集、产业集群发展、设施装备先进、辐射带动有力的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提升功能性产业园综合服务能力,建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人才、科技、资本等要素资源向主导产业聚集,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竞争力、服务力和带动力的产业联合体,提升主导产业整体效益。
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立足资源特色、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带动、以村镇为平台、以产业为基础、以要素融合为机制,聚焦荔枝、龙眼、香蕉、菠萝、芒果、柑橘、蔬菜、丝苗米、茶叶、花卉、南药、畜牧水产、林下经济和地方特色稀有品种开发升级,深入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着重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产地贮藏和加工车间,建设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到 2025 年,建成一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产业强镇、特色专业镇和农业特色专业村。
第二节 聚力强链延链补链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把农业产业链根植在县镇村,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和农村商贸物流产业,积极拓展农业多功能,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用工业化、园区化理念发展现代农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立足县域发展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装备条件,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加工,突出开发广东特色传统食品,推进主食及粤式菜肴工业化,扶持建设一批“粤字号”名特优食品加工作坊。培育功能性食品与养生保健食品产业,推动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促进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引导农产品精深加工向优势区和关键物流节点集中,布局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或特色产业园区。到 2025 年,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 2.6:1,全省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突破 2.0 万亿元。
坚持助农惠农完善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全面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邮政、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电商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共享网点服务资源,支持农村快递发展与“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紧密结合,支持智能投递终端“下乡”,推进村邮站建设,加快完善粤东粤西粤北农村偏远地区网络布局,健全农产品寄递网络,打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完善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建设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和公共型智慧冷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畅通产地预冷、冷链运输、销区冷储、冷链配送等环节,构建覆盖全省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和主销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一体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障体系。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加强产地冷藏保鲜基地建设,重点在粤东粤西粤北果蔬、肉类主产区及沿海水产优势区,改造建设一批具有预冷处理、初级加工、分拣、储存、包装、信息处理、交易等功能的冷库、集配中心和“田头小站”,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主体在农村建设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等主销区改造提升一批冷链配送中心、冷藏箱、冷藏柜等终端销售和配送设施。支持全省重要物流节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建设一批枢纽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区域配送中心。到 2025 年,全省新增农产品仓储保鲜能力 200 万吨以上,鲜活农产品产后损耗降低 15%以上,农产品预冷保鲜比例达到 60%以上。
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乡村美丽经济。以美丽村庄、美丽圩镇建设为载体,发展旅游休闲与创意体验农业。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入全省全域旅游发展,建设珠三角都市农业休闲核心区、北部生态农业与乡村旅游区、沿海休闲渔业与渔港旅游带、粤港澳创意农业体验湾区、森林康养和森林旅游休闲养身试验区。开展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及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文化旅游特色村等创建。引导农业公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创建国家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实施南粤乡村传统文化活化工程,创新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推广“ 乡 村 + 节 庆 ”“ 乡 村 + 文 创 ”“ 乡 村 + 演 艺 ”“ 乡 村 + 游乐”“乡村+民宿”“乡村+美食”等发展模式。持续开展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力争到 2025 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接待人数突破 1.8 亿人次。
挖掘乡村价值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扶持发展乡村创意和康养农业,支持文化创意及设计企业向农业、农村拓展业务,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推广“消费者需求+商家响应”预售定制模式,大力发展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培育农业健康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当地优质医疗资源、农业养生保健资源、生态旅游资源,建设农业健康养生产业基地。探索发展乡村共享经济,支持利用乡村闲置农房、田园等资源,建设产品认养、托管代种等共享农场,试点扶持农机装备、冷链仓储等共享经济建设,培育共享农机、共享仓储等新业态。
突出区域特色提升“粤字号”农业品牌。围绕“大而优”大宗农产品和“精而美”特色农产品,开展“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创建。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打造标志性“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力争形成10 个品牌价值超百亿元的国家级区域公共品牌,发挥社会组织、联盟作用,完善区域公共品牌标准,建立品牌目录制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企业品牌,引导企业文化发展、企业家精神培育与企业品牌建设相结合。支持“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乡村文化游与“小而美”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相结合,培育一批农民网红品牌形象代言人。提升全省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推广“粤字号”农产品数字化矩阵营销模式。强化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建设,提升“粤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高水平办好广东现代农业博览会。第三节 聚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农业对外合作高地
发挥改革开放先行区大市场、大需求优势,深化粤港澳台农业交流合作,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互进。
培育农产品贸易新动能。加强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创新贸易促进方式,稳定提升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促进紧缺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支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培育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基地,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树立“粤字号”农业品牌形象,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际认证和注册,加强企业培训,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各环节管理,推动形成一批出口农产品品牌。强化农产品对外营销促销工作,组织企业、社会组织等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农业展会活动,支持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深挖“粤字号”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潜力,推动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实施农业服务贸易促进行动,鼓励东莞市探索创建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培育广东农业国际合作新优势,支持广州市建设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扶持打造省级及以上远洋渔业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经贸投资与科技交流合作,参与全球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推动建设一批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境外、境内两类平台,以外带内、以内促外,形成推动农业对外合作的双轮驱动和高水平双向开放格局。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鼓励企业“走出去”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发挥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引导和服务力度,推动农业“走出去”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家重要农产品供应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
深化省际及粤港澳台农业交流合作。加强与兄弟省份、港澳台对接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交流合作,积极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及流通服务体系,打造标准化、现代化、便利化平台。重点建设广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示范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惠州粤港澳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等。支持港澳流动渔民转型升级,稳定发展港澳流动渔民队伍,以惠州市粤港澳流动渔民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园为示范基地,支持港澳流动渔民发展深水网箱养殖业、休闲渔业、水产品加工、流通、冷链、销售等渔业相关产业,推动深圳、珠海先行先试出台支持港澳流动渔民转型升级政策,推进港澳流动渔民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挖掘省际间资源优化配置潜力,深化粤黑农业对口合作,创新粤陕合作模式,促进“南品北上、北品南下”合作向实向深发展。积极搭建粤台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加快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和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第四节 聚力转变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倡导精细生产,高效利用农业资源,推广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农业集约化生产技术,促进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保护和高效利用农业资源。实施农业节水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全面施行农业取水许可管理,加强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田间工程配套、易涝区治理和农业用水管理,实现输水、用水全过程节水,到 2025 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35。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推进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实现农业用水计量。
开展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保护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与关键栖息地,加强南海伏季休渔及珠江流域禁渔期执法管理。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科学建设人工鱼礁,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强化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统筹建立全省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追溯系统,全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利用及饲料“禁抗”,开展“绿色农资”行动,在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探索实施化肥、农药实名制、配额制购买和经营。加快节水节肥节药等生态友好型农技与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研发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实施产粮大县化肥减量增效试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等项目。统筹绿色防控与专业化防治、农药减量,按区域、按作物、按产品,集成推广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重点建设 50 个粮食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带动全省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 50%以上。实施畜禽粪污种养循环建设,探索推广液体农用有机肥还田、全量收集还田等模式,提升种养结合水平。开展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持续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推广世界银行贷款广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经验,加强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工程和牲畜废弃物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加快珠江、韩江、鉴江、漠阳江等重要流域以及新丰江等重要水库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渔港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渔港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近海滩涂养殖污染治理力度,推广集装箱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等新模式,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实施尾水达标排放工程,建立一批尾水集中处理示范基地。加强农田氮磷流失、畜禽粪肥还田利用风险、水产养殖环境等监测,初步建立全省农业产地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到 2025 年,全省化肥利用率达到 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 43%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尾水处理装备设施配套率达到 80%以上。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治理,扎实推进耕地污染防控。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耕地转移的防控机制,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实行耕地分类管理,对无污染耕地实施优先保护,对受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体系和标准,扩大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和研究,筛选和推广适合当地、节本高效的技术模式;按分区管理、分类防控、协同治理原则,推进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管控,实施种植结构调整、休耕轮作、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等措施,强化重度污染耕地的风险管控。建立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2%以上。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构建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综合体,打造一批全产业链标准集成应用基地,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认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完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增强风险监测排查能力、重大风险识别与预警能力。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创建,建立农产品追溯与创建认定、品牌推选、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四挂钩”机制。开展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探索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东模式”。到 2025 年,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
第五节 聚力促进小农户发展建设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土地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相辅相成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多元主体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坚持把发展质量放在首位,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力、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实施家庭农场提质工程,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采取优先承租流转土地、提供贴息贷款、加强技术服务等方式,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规模,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做好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工作,到 2025 年,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 8000 家以上,省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00 家以上。整县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实现主要涉农县(市、区)规范提升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制度和辅导孵化体系,通过项目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培育建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服务中心在镇村设置服务站点,搭建线上服务平台。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交流培训、数字平台建设等措施,强化农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重点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合作、标准化生产合作、专业化服务合作,促进农民合作社跨区域联合发展。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部基地,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强强联合、同业整合、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完整产业链、较强竞争力、较高知名度且年销售收入 10 亿元以上的标杆型领军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全国知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 2025 年,打造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400 家,各种渠道上市融资农业企业达到 150 家。
加快补齐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短板。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以农业产中作业环节为重点,以生产托管项目为带动,加快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市场。支持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农业服务专业户加快发展,鼓励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户为周边农户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引导合作社、村集体拓展服务领域。支持供销合作社强化以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为重点,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为主线的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服务组织建立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基地,探索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整合、服务需求供给对接等多种落地模式。发展联合社、联合体、联盟、协会等新型服务组织形式,依托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搭建区域性、综合型助农服务平台。鼓励农业企业向现代农业服务商转型,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通过政策支持、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建设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平台,提供需求匹配、服务交易、作业管理等服务。健全农事服务协办体系,为农业生产者、农业服务组织提供中介服务。加强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标准建设、价格指导、质量监测、合同监管、纠纷调处等行业管理工作,建立服务主体名录管理、信用评价体系,推进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
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以带动和富裕农民为目的,鼓励各类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专业市场+合作社+农户”“供销社+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推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发挥其统一经营功能,鼓励农民合作社向社员提供各类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其服务成员、引领农民对接市场的纽带作用。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和订单方式为农户提供全程服务,发挥其服务带动作用,支持各类专业服务公司发展,培育一批面向小农户的信息综合服务企业和信息应用主体,为小农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与合作,引导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同一产业或同一产品生产,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积极发展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等新型组织形式,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各类服务主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培育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引导各类服务主体积极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和人才合作,鼓励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与服务主体深度合作,实施供销、邮政服务带动小农户工程。创新利益紧密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到 2025 年,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 60%以上。
第七章
塑造精美农村
全域实施岭南特色乡村建设行动
以建设精美农村为主攻方向,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域部署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在农村全面进步中展现岭南特色精美农村风韵。
第一节 全面推进乡村特色风貌提升
以村庄精美、家园精美、景观精美为目标,强化规划管控,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深入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奋力实现广东农村面貌根本改变。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以第三次国土调查为基础,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科学编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划好村庄建设边界,明确村庄类型,优化县域国土空间和村庄布局,把村庄规划纳入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搬迁撤并。突出优化提升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作用,规划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实现县域内城乡设施共建共享、均衡发展、整体提升。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鼓励有条件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加强传统村落和村庄特色风貌保护。深入实施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专业人才下乡志愿服务行动。
推动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建立以“一户一宅”为基础的农房管控制度,做好新建农房风貌规划管控,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明确各类村庄建筑管控要求,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和农房建设质量监管,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实施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区农房抗震改造,分片分类、统筹推进改造提升,重点保障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推进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及农村“两违”建筑整治清拆。加大存量农房微改造力度,清理整治农村破旧泥砖房,开展立面完善等局部改造,对有保护价值的泥砖房、青砖房进行加固修缮、活化利用,支持有条件地区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力争到 2025 年,珠三角地区 80%、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加强新建农房风貌引导,结合实际分类编印农房设计图集,保留岭南乡土特色,促进乡土材料、乡土工艺与现代建材相结合,融合岭南传统历史文化元素,支持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提升岭南乡村景观品质。尊重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和乡村禀赋特色,延续山水、田园格局和地形地貌特征,因地制宜,塑造大地景观。引导整治提升类村庄开展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 房立面改造,保护修复类村庄加强传统村落格局、风貌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地域特色类村庄重点挖掘传统文化习俗、强化地域特色。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村内道路硬化、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在珠三角核心区、美丽乡村“一十百千”示范创建区域、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省际边界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等创建样板村庄。推进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深入实施全省农村“四小园”生态景观亮化工程,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丰富村容村貌形态。
第二节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巩固整治成果,推动提标扩面,健全长效机制,突出抓好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三个重点”,分类分区域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建设,促进村庄清洁常态化持续化。
巩固提升人居环境基础整治成果。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拆三整治”为主的村庄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努力培养“对垃圾弯腰、向环境致敬”的文明行为。进一步强化城郊村、城中村和铁路公路沿线、河道两旁村庄清理整治,着力推进环境美化、绿化。发动群众开展整治提升类、地域特色类等村庄环境卫生全面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消灭辖区卫生死角。完善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将农村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向美丽乡镇建设拓展,全面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集聚辐射带动能力,着力打造一批岭南特色美丽小镇,推动镇村同治、镇村同建、镇村同美。启动实施农垦、国有农场、国有林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到 2025 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 80%以上行政村、珠三角地区 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建设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排查整改农村老旧厕所设施破损、化粪池渗漏等问题,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分类推进粪污分散收集、集中收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突出农牧循环、就近消纳与综合利用。提高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卫生厕所覆盖率。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行动,重点建设完善简便易行农户分类投放体系、收集体系和运输体系,在收运处置体系前端全面开展村庄保洁和垃圾分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健全规范专业的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行政村设立垃圾分类分拣站,推动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到 2025 年,珠三角地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基本实现全覆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以县域为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或方案),合理选择技术方案和治理模式,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卫生改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衔接,优先完成国考省考断面周边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范围的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设施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探索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模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服务及督导帮扶。建立健全省市县镇村分级压实责任机制,完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机制。
全域实施“五美”行动。推进珠三角地区“五美”专项行动逐步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拓展,全域开展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系统综合治理,全要素、全方位整治村级工业园区、田间地头、河涌池塘、农房等村域空间,率先完成农田管理看护房治理改造任务,综合整治田园、耕地和鱼塘、渔场、渔港环境,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垃圾污染、杂物乱堆,鼓励开发观光田园和景观廊道。深入推进清洁化绿化美化,持续推进“三旧”改造,加大城中村微改造力度。
第三节 建设乡村便捷高效生活圈
统筹乡村居民点与生产生态空间布局,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改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创新推动乡村便捷高效生活圈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和村内道路建设,全域摸查自然村村内道路建设现状、区域短板,因地制宜指导推进村内道路建设,巩固拓展自然村硬化路建设成果,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农村路”创建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全面实行路长制,加大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到 2025 年,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 100%、基本实现全省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谋划推动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通过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工程布局、创新投融资机制、健全管护制度,实现农村供水“三同五化”(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作、智慧化服务)。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完善农村配电物联网,促进乡村分布式储能、新能源并网等新技术试点应用。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进燃气下乡。建设数字乡村,推动农村光网、5G 网络、移动互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推进全省行政村 5G 网络建设和 4G 网络优化,开展乡村“4K 超高清视频+5G”应用试点示范,重点实施 20 户以上自然村光网建设计划,引导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农村光纤网络建设和运营维护,到 2025 年,农村光纤用户网速达到 100Mbps 以上,百兆用户占比达 70%以上,全面完成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条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服务清单。根据村庄分类推进规划,规范和优化农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布局,全面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多渠道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常住人口 4000人以上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乡村教育信息化体系,发展面向乡村的网络教育,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村教学基础设施标准化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县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农村全科医生队伍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提升农家书屋、农村图书室,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促进文体广场等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服务,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推行在镇村或结合实际分片建设殡仪服务站(点),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文明简约的治丧场所;鼓励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村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为乡村提供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
开展乡村生活圈示范创建。重点在圩镇示范创建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商业服务为支撑,互助服务、志愿服务为协同的农村社区服务圈,提高一站式服务农村社区综合体覆盖率、普惠性教育资源覆盖率、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覆盖率和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规划建设一批乡村生活圈“邻里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改造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商业网点,积极发展养老托幼、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开展乡村生活圈“新基建”试点,推动农村管理服务、基层治理数字化进程,探索乡村治理、教育、文化、医疗“数字化+”模式,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
第四节 修复保护乡村生态系统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修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以林带绿道、蓝色海岸带、万里碧道建设为重点,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海治理,推进农业农村碳中和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完善岭南田园生态系统。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加快推动形成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方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有关要求,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统筹城乡生态保护,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珠三角桑基鱼塘历史遗产保护利用,建立生态支持系统,打造森林和田园生态珠三角。建设南岭国家公园,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崩岗治理,加强对韶关、清远、河源、云浮、阳江、江门和肇庆等生态敏感区水土流失防治。
保护与修复渔业海水域生态环境。加大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保护力度,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加强人工鱼礁,珊瑚礁、海草床、人工鱼巢、过鱼通道等生态修复工程的建设。开展增殖放流行动,控减近海养殖密度,强化海水养殖污染防控,严格落实禁渔休渔制度。
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系统。加强珠三角河网、粤东练江流域等重点河流和富营养化湖库的治理。实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行动。依法科学划定河砂禁采区、禁采期,保护水生生物和河湖生态。以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和珠三角河网等河道为主干廊道,以大小河涌为连通网线,统筹河流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建设,形成“湾区引领、区域联动、十廊串珠”的万里碧道空间格局。建设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的湾区岭南宜居魅力水网,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分别建设各具特色的生态水网。持续完善和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大河湖管理保护力度,突出解决河湖水体黑臭、水生态损害、水域空间侵占等突出问题,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以水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海等各种生态要素,以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为目标,重点建设 10 条骨干特色廊道,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和亲水空间,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
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完成重要江河湖生态流量(水位)核定工作,合理控制河流开发利用强度,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河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建设管理,加强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带保护。建立完善保护性耕作制度,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深松整地示范,实施少耕、免耕、地表微地形改造技术及地表覆盖、合理种植等综合配套措施,减少农田土壤侵蚀,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创新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全省地市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等水权交易方式,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推进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农业农村碳中和技术与监测体系。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碳达峰、碳中和专项研究,研发种养业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和加工仓储节能装备,创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技术体系。建立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农业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和考核制度,建立农业农村碳中和核算和监测体系,编制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形成农业温室气体减排固碳和能源替代年度报告和核查制度;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重点探索珠三角与粤北碳排放权交易方式,激活碳市场金融属性,引入碳金融衍生品交易机制,引导和促进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将碳达峰、碳中和与面源污染防治一起纳入地方政府和重点企业的考核指标,有效控制发展高碳、高耗能乡村产业。
第五节 创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
坚持走乡村善治之路,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党建工作,探索在乡村产业链、社会化服务领域创设功能型党小组。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主体责任,实行县(市、区)、镇、村(社区)治理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配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基层党员队伍。进一步健全“选、育、管、用、储”全链条管理,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两委”成员亲属回避,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持续实行统筹选派、统筹管理、统筹使用,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积极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健全党员评星定级管理,鼓励开展农村党员家庭挂牌亮身份活动,全面实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促进党员干部入网入格、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
深化农村“三治结合”实践。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深入探索乡村德治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承接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作用,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治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开展农村道德“红黑榜”创评活动,创新实施乡风文明建设积分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矛盾排查、现场调解、利益受损者救济救助等机制,加强公安、信访、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探索完善“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基层治理模式,拓展全科网格服务管理。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整治农村乱建宗教活动场所。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防范打击长效常治机制,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强化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完善乡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体系,重点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
健全乡村基层服务和保障体系。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健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其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完善联网协同办理、下放审批权限、实行代办制度等措施,提升村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施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工程,推进乡村村务、政务、党务在线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补充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并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传统农业、农村、农民向现代精细农业、精美农村、精勤农民转变,在《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设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专章进行部署,将《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列为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行动纲领和编制全省农业农村相关规划的主要依据。二主要内容
在《规划》编制思路上,准确把握“精细农业、精美农村、精勤农民”的核心要义,突出未来五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最急需、最关键的领域和环节,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分析现状、研判形势、理清思路、优化布局、明确重点、提出措施的思路,层层递进、相互联系、相互支撑,构思规划整体框架方案,采取正文加专栏的形式,聚焦重大工程、重大行动和重大政策,凸显规划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力争做到“理念新、任务实、措施准”。《规划》分为十一个章节。
第一章为研判形势,准确把握新阶段新要求。分析“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和条件。
第二章为求实创新,科学确定指导方针和目标。重点明确一大主题: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两个动力:改革和创新;三个主攻方向: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养精勤农民。到2025年,全省推进农业现代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35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
第三章为突出战略重点,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区域定位。提出珠三角核心区引领带动、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重点提升、粤北生态区优化发展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战略支撑。
第四章为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科技助农强农。包括全力推进种业振兴、打造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高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行动等内容。
第五章为分类精准施策,推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包括筑牢稳产保供战略根基、稳固粮食生产与供给、强化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优化“菜篮子”产品供应、提升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等内容。
第六章为发展精细农业,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包括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水平、提升农业全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农业对外合作高地、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设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等内容。
第七章为塑造精美农村,全域实施岭南特色乡村建设行动。包括全面推进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乡村便捷高效生活圈、修复保护乡村生态系统、创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等内容。
第八章为培养精勤农民,全力打造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主力军。包括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提升农民精神风貌、高质量推进创新创业、实施农民收入跃升计划、促进农村消费升级等内容。
第九章为巩固拓展成果,助力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包括脱贫攻坚政策平稳过渡、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深化拓展东西部协作等内容。
第十章为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制度障碍。包括全面激发乡村发展内在活力、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堵点、优先配置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农村深化改革先行探索等内容。
第十一章为强化保障措施,健全规划有序实施机制。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政策支持、强化法治保障、动员社会参与、开展评估考核等内容。
三重点任务
为了更有力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了43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5376亿元,包括科技支撑、农田建设、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并重点抓好以下四大任务。
一是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推进产业振兴。创建15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构建“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一批跨县集群产业园、拓展一批特色产业园、创建一批功能性产业园、建设5-10个国家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30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一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产业强镇、特色专业镇和农业特色专业村。
二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全域部署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20个省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全面推进乡村特色风貌提升,在省际边界打造5个省级乡村风貌示范带。深入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程,推进“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对全省1127个乡镇全面实施“组团式”帮扶。深化对广西、贵州99个县的协作帮扶,与广西、贵州共建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是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潜力。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大力发展民宿产业。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体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业农村优先配置。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县域内城乡产业一体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四解读方案
解读途径与《规划》同时在省政府官网公布。往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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